[XM官网]昭和六兄弟回归更近一步:日本东京地方法院就“奥特曼”相关《1976 年合同》作出重要判决

2026-05-21 14:56:04
尊敬的合作伙伴、广大粉丝:上海新创华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作为圆谷制作株式会社(下称:圆谷公司)“奥特曼”系列作品在中国大陆地区的版权总代理,现就日本东京地方法院于2026年5月14日围绕《1976年合同》及相关的一系列纠纷作出的重要一审判决[案号:令和6年(ワ)第70067号],基于目前事实向中国大陆地区进行情况说明。具体如下:本次判决系圆谷公司就解除《1976年合同》提起的诉讼,被告为日本UM株式会社(下称:UM公司,也是中国大陆地区“经典奥特曼”权利来源)。经法院审理认定:圆谷公司于2014年7月10日发出的解除《1976年合同》的通知合法有效,《1976年合同》已于2014年7月解除。基于《1976年合同》已依法解除,UM公司自解除之日起已不再享有《1976年合同》下“奥特曼”系列作品在日本以外的相关使用权。感谢各位合作伙伴、广大粉丝长期以来对“奥特曼”系列作品的支持与关注。亚汇网查询公开资料获悉,奥特曼这一IP的版权近年来一直处于较为混乱的状态,很难彻底理清。粉丝观众所熟知的昭和奥特六兄弟(佐菲、初代、赛文、杰克、艾斯、泰罗)、奥特之父、奥特之母等“经典奥特曼”版权此前就在UM手中,而UM在国内的代理则是奇奥天尊。简单来说,新创华是圆谷制作官方唯一认可的中国大陆总代理,拥有绝大多数奥特曼作品的版权(包括迪迦、高斯、银河、特利迦、机动奥特曼等);奇奥天尊则通过《1976年合同》拿到了前文提及的“经典奥特曼”版权(圆谷当年将9部作品在日本以外的独占使用权转给泰国辛波特,而后辛波特转给了日本UM公司,后续奇奥天尊获得UM公司授权,负责经典奥特曼系列在中国大陆的独家总代理及运营)。因此,新创华与奇奥天尊两家就奥特曼的版权长期打官司,同时市场也是各玩各的,这也是观众/粉丝/消费者常见“双正版”现象的由来。此次胜诉也标志着昭和六兄弟等“经典奥特曼”的版权归属问题更加清晰,回归也更近一步。广告声明:文内含有的对外跳转链接(包括不限于超链接、二维码、口令等形式),用于传递更多信息,节省甄选时间,结果仅供参考,亚汇网所有文章均包含本声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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